日前報載,
南部地區某公立國中拒絕曾有輟學背景的學生入學,
學生表示已經改過自新,希望能有機會回到學校就讀,
校方則是礙於其他家長及社區民意壓力,希望該生能暫緩入學,
當中法院及教育局也介入處理,當然是支持學生回學校,
這又是另外一種左右為難,
其實就相關法規條文檢視,學校是沒有任何理由得以拒絕學生入學,
相信發生學校拒絕入學的事情,學生自己本身一定也相當懊悔,
當自己渴求別人多給一次機會的同時,可能已經忘記在成長過程中,其實已經有非常多的機會,只是自己當時並未把握住,
這事件告訴我們,
機會稍縱即逝,若沒有去珍惜所擁有的,之後想要再抓住或擁有,難度是非常非常高了~
當然我是支持學生的意願!學校是不能拒絕學生入學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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