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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陣子大學法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,
此次的修法主要重點在新增或修正有關大學行政人事鬆綁、大學合併、學系學程制度改變(學程可授予學位)、學生可直攻博士、開放學生至國外學校修讀學分、促進國際交流、校長遴選的改制、大學實施教師及校務評鑑、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等事項,
政府期望藉由此次大學法修正,能使我國高等教育更具彈性、更具競爭力,但相關配套措施仍需要各校配合辦理,後續仍有多項制度仍須改變,
不過有一種現象更值得我們關心,
根據最近的一項數據,我國高等教育的入學率達68%以上(不知有無涵蓋技職體系),高居亞洲第一,也比多數歐美國家為高,
這意味著每年30萬的高中職畢業生,約有20萬人繼續念大學,一方面顯示我國人力素質提升,高等教育普及化,符合社會主流價值的期待;另一方面亦產生大學生人數雖多,卻不符產業需求的窘境,企業找不到適合的人才,畢業生找不到合適的工作;
另外也不要忘記學齡人口減少對於高等教育的衝擊,以目前的入學率來看,今年的出生嬰兒幾乎百分之百都可以念大學,想想蠻恐怖的,這將可能造成我國人力結構的失衡,
問題是,我們需要這麼多大學生嗎?受大學教育有符合學生自己本身的期待嗎?學生受大學教育後有獲得未來生活的技能嗎?到底所謂的有品質的大學教育或者一流大學的定義是什麼?什麼樣的學校算是好學校?
有太多結構面的問題值得大家去思考,這些不是制度的改革可以改變的,或許是該整體考量我國高等教育的定位與目標的時候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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